南坪南城大道 ,失主田先生為了感謝信用貸款清潔工李世菊特意包了一個紅包,但還是被她婉拒了 攝影 李一鳴
李世菊提醒他以汽車借款後註意財物安全。
深夜,人西服行道上撒滿百元大鈔
記者 聶煒昌 攝二胎影 李一鳴
深夜,馬路邊,一地的百元大鈔,是陷阱,還是路遇橫財?撿還是不撿?撿到錢你會貸款怎麼做?
百元大鈔撒人行道上
撿還是不撿?
11月8號晚上11點多鐘,南岸南城大道,原區府附近。58歲的清潔工李世菊收拾好掃帚和推車,準備回家。
當她推著小車經過原區府大門的人行道時,兩個年輕人站在那裡,用手對著地上指指點點,小聲地討論著什麼。
她有點好奇,繼續推車往前走。當經過年輕人身邊,借助路燈的光線,她發現地上撒滿了一張張的百元大鈔,漫延了10來米長的距離。李世菊首先懷疑這些是假錢,但撿起一張摸了摸,真的!
A 觀望
有兩個年輕人估計被這陣勢嚇著了,只顧一旁看著,並不敢彎腰去撿。看見有人想撿錢,兩個年輕人連忙提醒道,小心“賊娃子”就在附近,過來找麻煩。
B 順手撿走
有部分人,也趁著夜色,順手撿走一張或者幾張,有的可能是“不小心”腳底帶走了一張,有的可能是開始以為是垃圾,隨手撿起來,愣了一下,看見沒人,偷偷放在口袋里。
C 撿起來報警(女清潔工選擇)
李世菊顧不了這麼多,把錢撿起來再說。她彎下腰,一張一張撿起來,數了數,一共30張。還有一個四方的小鐵盒子,裡面裝滿銀行卡。30張,一共3000塊,李世菊每個月每天工作8個小時掃大街的工資也就1300塊。
李世菊沒有將這些錢揣自己兜里,而是撥打了110報警。
接到報警後,南岸交巡警支隊南坪大隊的民警很快趕了過來。他們接過李世菊用塑料袋包好的現金,並記下了她的聯繫方式和工作單位。
答案解析:
撿錢不還也犯法
最安全的辦法是報警
A
將心比心,萬一你的血汗錢哪天在馬路上撒了,收不回來,你如何想?
重慶德普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柱剛介紹,根據《民法通則》第92條規定,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,造成他人損失的,應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。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,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,應屬不當得利,“比如在這起案件中,另外有人撿到了田先生剩餘的2000多元現金,這就屬於不當得利,應當歸還”。
C
為了防止“分錢陷阱”等事情發生,撿到巨款最安全尋找失主的方式,還是直接報警。
(補充說明:撿到錢應該交給哪個部門,法律上是個空白,如果作為營業場所撿到,應該張貼尋找失主的告示。)
誰把這麼多真錢 灑在人行道上
猜測一 “摸包賊把錢拿了,包就丟了”
“哪個的錢哦?”最開始時,李世菊曾問旁邊的年輕人,對方也不清楚來歷,只是猜測會不會是“賊娃子”劃破別人的包,錢撒出來了。
李世菊是墊江人,來南岸做清潔工已經8年了。以前掃地時,在這一段路也撿到過身份證,還有空的錢包,李世菊都將它們交到了附近的交巡警流動平臺車,“摸包賊把錢拿了,包就丟了。”
路上看到這麼多現金,這還是頭一次。李世菊想把這些錢都撿起了,但也有些擔心,萬一是個陷阱呢?
猜測二 分錢陷阱
“分錢陷阱”通常是丟包人甲假裝將一疊面額100元的人民幣不小心掉地上,路人乙立刻上前將錢撿起來,假意問受害人是否認識丟錢的人,在取得被害人否定回答之後便提議“見者有份”,兩人去找一個隱蔽地方分錢。然後,甲出現,要求拿回錢,受害人為了表示清白,把自己銀行卡或者錢包交給丟包人甲,甲用調包計換走財物。
這些鈔票會不會是誘餌?
真相 失主取錢後放口袋里掉出來
李世菊撿到的銀行卡上,查不到任何信息。一直到9號一大早,南坪大隊教導員朱艷民在那個小鐵盒子里,發現了一張名片。對方姓田,是重慶一家裝飾公司的項目經理。
按照名片上的電話打過去,對方顯得很興奮,只知道錢不見了,卻根本不知道掉在了什麼地方。
田經理今年30歲,渝北人。他回憶,當天他在南岸步行街給一家門店裝修,在銀行取了2萬塊現金,買材料花了1萬多,然後將剩餘的錢順手插進自己外衣內口袋里。
晚上11點多鐘,他在南岸原區府門口準備打車回渝北大竹林,等車時因為有點熱,他將外套脫下來順勢搭在自己左手上,口袋里的現金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撒了出來。具體掉了多少現金,田經理記不清楚,只知道取了兩萬元,只用了一萬四千多。
女清潔工拒絕失主的紅包
昨天上午11點鐘,田經理從渝北趕到南坪宏聲廣場交巡警流動平臺。在核對身份後,他從民警手裡接過了那3000元現金和自己的銀行卡,“還有兩千多,應該是掉了被人撿走了。”
同樣是遺落地上的現金,試出兩樣人心,但是不管怎樣,田經理的損失畢竟輓回了一大半。
隨後,田經理從民警那裡知道了李世菊的電話,又趕到她上班的地方,給對方塞了一個大紅包。
但紅包被李世菊拒絕了,“你賺的也是辛苦錢,這錢我不能收。”
田經理再三堅持,李世菊依然不肯收。田經理沒法,只好承諾請李世菊吃一頓飯表示感謝,“您要是有親戚朋友想裝修,找我,保證保質保量!”
(編輯:SN094)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